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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常见问题答疑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浏览量:

1.学生如何利用档案里的材料?

答:档案馆官网下载专区档案利用栏目下载填写《查阅(复印)学生档案审批表》,经阅档单位审批后,方可档案馆办理。注意:本人不能直接查阅自己的档案;外单位政审还需携带介绍信。


2.学生档案可以借出吗

答:学生档案归档后,只有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或预备党员材料可以由党支部借阅,用于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且应及时归还。其余情况均不可借出。借阅学生档案请在档案馆官网下载填写《借阅学生党员档案审批表(校内)》。


3.如何办理就业或者升学等事宜的政审材料盖章?

答:档案馆是档案保管机构,可以给学生开具档案存放证明,学生的人事关系隶属于学院,政审相关的材料需由学院认定盖章。若学院需查看档案,可由负责老师持《查阅(复印)学生档案审批表》至档案馆101办公室查阅,档案馆提供相关服务利用。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何时取消?就业等事宜该咨询哪里?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提出,2023年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就业等事宜学生可咨询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8492274/88491245/88494728/88430695。


5.毕业生如何办理学生档案转?

答:档案转递分为学院集中办理和学生个人办理两种方式。正常就业或升学的本科、硕士毕业生,毕业季由学院集中办理档案转递;

档案未在毕业季转出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需携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签字,再将其提交至档案馆101室办理转档;

博士毕业生需携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签字,再将其与毕业材料(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博士学位授予证明)一起提交至档案馆101室办理转档。


6.退学学生如何办理档案转递

答:退学流程分为本科生退学和研究生退学两种,本科生退学由教务处审批(线上),研究生退学由研究生院审批(线下)。

本科生退学:办理完线上退学流程后,提交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至档案馆101办公室办理转档;

研究生退学:需提交加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专用章的研究生退学通知单复印件(原件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中心存档)及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至档案馆101办公室办理转档。


7.档案里的党员材料可以单独寄出吗?

答:党员材料属于学生人事档案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寄出。学生毕业后,档案会完整地寄送至档案接收单位。


8.我校学生档案通过什么方式转递

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我校学生档案统一通过邮政EMS大学生档案专用寄递通道进行转递。


9.档案寄出后,学生如何查询档案转递后的快递单号?

答:档案寄出后,中国邮政公司会向学生发送短息提醒。此外,档案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均有学生档案转递查询系统,输入学生姓名和学号即可查询到EMS快递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