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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08日 浏览量: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各地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活动都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新冠肺炎感染患者、防疫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亲属,他们作为抗“疫”过程的亲历者承受着很大的身心压力,也是疫情抗击期间大量珍贵资料的形成主体。今年3月以来,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很多省市的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好转,各地正在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和春耕生产工作。疫情终将过去,社会也将恢复正常。面对这场疫情,全国各地档案部门勇于担当,积极征集保存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以供存史资政。

我国档案部门一直重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文件的收集和归档工作。2003年5月,在非典型肺炎基本被消灭之际,全国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国家档案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归档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积极行动、及时开展了相关工作。国家档案局以及浙江、湖北、陕西等省档案局围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下发了相关通知或指导意见,一些档案学者也纷纷提出了相关资政建议。

目前,档案工作者关注的疫情文件收集归档工作主要是围绕党政、医疗卫生、交通、新闻媒体等机构组织形成的各种相关材料信息开展的,这是非常正确且必要的。此外,也不应忽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个人和家庭围绕疫情防控所形成的材料,尤其是新冠肺炎感染患者、防疫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先进个人和家庭形成的相关材料,这些都是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保存和参考价值,是疫情防控档案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应该尽早规划组织、尽早收集归档。

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更加全面真实地留存疫情防控社会记忆。党政医疗等组织部门形成的档案能够客观真实地记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党政部门和各类组织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却较少包括那些亲历疫情、勇往直前、坚持在疫情一线抗争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亲属的日常活动和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更难以留存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思想、需求和行为。人民群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亲历者、见证者和贡献者,他们的思想与经历是整个社会疫情防控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规划、有针对性地征集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能够更加真实地记录和留存人民群众抗击疫情时的思想、需求和行为。

二是为疫情抗击英雄留存真实记录。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贡献的医护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都是国家和民族的英雄。如果不及时征集其形成的资料并永久保存,这些无名英雄的感人事迹也将随着时间流逝而被遗忘。因此,档案部门必须有所行动,及时开展有规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征集归档工作,为个人和家庭、国家和社会保留疫情防控英雄的真实记录。

三是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并优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人民群众在遭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行为特征关系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采取和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而人民群众的思想、需求和行动也会受到应对措施的影响和驱动。因此,掌握人民群众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思想、需求和行动,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并优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具有重要意义。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个人和家庭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思想、需求和行动等仍记忆犹新,及时征集与之相关的材料、适当开展口述档案采集工作,是真实记录人民群众新冠肺炎疫情抗击期间思想、需求和行动的有效途径。

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的建议

一要出台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以往经验,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在疫情完全被控制或结束后专门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见。笔者建议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指导意见中专列条款,明确将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纳入征集归档范围,并要求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开展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对于已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笔者建议出台补充性或专门性指导意见。

另外,要重点明确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的职责与要求,鼓励、支持和规范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工作,尤其要重视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档案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确保既不重复征集,也不遗漏重点对象,明确征集归档的主要对象、范围以及材料的来源与载体标准等,明确征集归档的保障措施,以确保重要和典型的疫情防控材料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征集和有效保管。

二要确定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的征集对象。新冠肺炎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个人和家庭的影响程度不同,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的征集工作应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必须明确以下4类重点对象:确诊、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亲属;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及其亲属,包括在各地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的医生、护士、保洁人员、治安管理人员等及其直系亲属;规划和组织实施防控工作的各级各类干部职工与志愿者等;普通人民群众。前3类个人和家庭(简称“三类人员”)均应作为主要征集对象,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应当做好征集规划,有序开展征集归档工作。第四类个人和家庭规模较大,也没有全面征集归档的必要,可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向档案部门捐赠其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档案部门可视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三要明确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的征集范围。征集的时间范围应当自新冠肺炎疫情出现起,征集主题应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但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适当回溯与拓展。同时,对不同的征集对象也应区别对待,笔者建议档案部门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征集工作。

即,个人和家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材料,包括上述“三类人员”代表性的履历等生平材料,个人和家庭围绕疫情防控形成的文章(日记、诗歌、散文等)、照片、音视频、消费记录等,既包括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发表的,也包括未公开的相关材料;个人在疫情防控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如著作、文章、报告、演讲稿等;社会对个人和家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与评价材料,如纪念性、回忆性材料,媒体采访与报道材料等;个人和家庭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成的口述档案,相关部门可对口述访谈对象进行细分并制定访谈大纲,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上述“三类人员”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其本人或亲属的经历、见闻、想法与感受,还可由此指导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开展口述档案的采集工作。

四要做好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由于个人和家庭档案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的归档范围,仅仅在一些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中明确了“名人档案”等作为归档范围。因此,笔者建议各级各类档案机构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工作,确保征集归档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具体来看,可制定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规划,对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指标、保障措施等进行具体规划;制定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方案,主要是确定征集对象、征集范围、征集方式及相关的制度安排、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经费投入等;对于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以后的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做好安排,将其纳入档案资源体系。

五要将个人与家庭新冠肺炎疫情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纳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管理范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亲历者、见证者与参与者,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民群众的记忆不应被遗忘。因此,笔者建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总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管理实践经验中,充分考虑、调研、评估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在整个疫情防控档案中的地位与价值,将个人和家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征集归档工作纳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管理范围,既为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贡献的英雄留存记忆,也真实记录人民群众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思想、需求与行动,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并优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为个人和家庭、国家和社会留存珍贵记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4月6日 总第3508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