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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建设项目档案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将于2019年举办三期建设项目档案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档案局专家就建设项目档案有关政策和业务规范进行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指导人员;

2.各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人员、档案部门负责人;

3.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释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解读;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建设项目电子文件管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试点单位经验交流;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9年6月17-22日,山西省太原市

第二期:2019年9月下旬,湖北省武汉市

第三期:2019年10月下旬,江西省赣州市

每期培训班6天,各班次开班时间、报到地点等信息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开班前15日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发布。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学员在完成报名的同时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学员姓名和所报班次,格式为:姓名+项目一期(或项目二期、项目三期)

五、培训报名

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各期培训班额满即截止。

六、其他事项

请报名学员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一并完整填写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务必及时告知会务组

七、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

联系电话: 010-63016510 张中泽 孟宪辉

010-63015680 冯立华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