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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丰富档案馆藏,全面反映学校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真实面貌,档案馆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与学校有关的史料、实物、照片等各类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西北工业大学前身,包括国立西北工学院和西北工学院时期、华东航空学院和西安航空学院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空军工程系和哈尔滨工程学院航空系时期,学院(系)领导、教授、副教授和教务教学、科研实验、机关职能部门、总务后勤等负责人的任命、聘用、奖励文件以及他们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教具、编著或发表过的文章,教学、科研等先进获奖证书以及日常生活照片等。

2. 西北工业大学各个时期,反映学校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大变化的文件和印刷品样本,包括著作、教材、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等;教学、科研、党建等先进获奖证书以及使用过的印章、标徽、纪念章等。

3. 各个历史时期国家领导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记录、录音带、录像带、题词或报道材料等。

4、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或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形成的文件(含聘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5、 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校徽、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等;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6、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大型庆典活动照片、实物及收到的贺电及礼品等。

7、反映或记载西工大校友的重要成就、事迹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报刊物等。

8、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已归档的除外)。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回忆录、诗集、影视作品,以及表现西工大“三航”活动的字画、篆刻、浮雕等印刷品。

10、其他反映当时教育教学状况的物品、文件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向学校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实物、照片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学校所有。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一份,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2、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档案馆展出并保管。档案馆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资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档案馆给寄存人颁发证书;

3、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将原件数字化加工后保存电子件。

4、提供线索:校友和师生员工对散落在社会上的重要的史料提供线索,学校收集到实物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三、相关事宜

1.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敬请周知!欢迎提供相关线索和宝贵意见建议。

2.移交捐赠者在学校档案馆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送交单位(个人)保存,另一份由档案馆保存。

3.对有代表性的实物档案经挑选后用于档案馆陈列或进行数字化后以图片形式放在网上共享。

4.档案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将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有关物品可视需要及时向全校提供使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61657

电子信箱:dag@nwpu.edu.cn

档案馆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