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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1日 浏览量:

一、财会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财会文件

1.本校本年度财务管理规定、计划、总结、等(定期30年)

2.本校有关财务工作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定期30年)

3.财务管理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定期30年)

(二)会计报表

1.决算报表(永久)

2.住房改革支出报表(30年)

3.二级财务单位报表(30年)

4.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30年)

5.基础数据表(30年)

(三)会计帐簿

1.科目总帐(30年)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30年)

3.预科目明细账、项目明细账(30年)

(四)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30年)

2.指标凭证(30年)

3.工会凭证(30年)

4.年终对冲凭证(30年)

(五)工资清册

1.工资册(在职、离退休人员)(30年)

2.工资、津贴、房租调整通知单(30年)

(六)其他会计资料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

2.银行对账单(10年)

3.学杂费调整单据明细(30年)

4.财会档案移交保管清册(30年)

5.财会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6.其他会计档案(30年)

 


二、财会档案归档要求

1.财务处兼职档案员平时应严格按文书处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根据类目分别整理待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签字手续完备。书写和载体使用符合归档文件材料质量要求。

3.档案移交需填写文件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文件材料同时移交相应的电子文件。

4.归档时间:财会文书类档案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其他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三、温馨提示

1财会档案业务办理地点:档案馆238室,联系电话:029-88493679。

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归档可以提前电话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