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档案(成绩单)归档范围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成绩单
二、教学档案(成绩单)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须为原件,内容须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每份成绩单上须粘贴学生一寸证件照。
3.以“班”为单位编写页码,请用铅笔在每份成绩单右下角标注页码。
4.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退学、结业等),如已离校结束学业,其成绩单仍须归档,延期毕业的学生成绩单在正式毕业后归档。
5.填写移交清单时,请勿更改《移交清单》Excel表格格式,填写内容时请勿使用组合字段。
6.《移交清单》中所有需填写日期的项目,格式统一为八位阿拉伯数字(如:20200901),“学院”栏须填写学院名全称,请勿填写简称。
7.以“班”为单位填写《移交清单》,形成多份Excel表格,请勿将所有班级的《移交清单》合并在一个Excel表格中,表格文件名称以“班级号”命名(如:01011501)。
8.进入教务系统采集成绩时,请使用火狐浏览器以确保一个学生只占用一页A4纸,若课程较多必须打印两页,请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9.移交清单一式两份,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温馨提示
1.教学档案业务办理地点:档案馆238室,联系电话:029-88494436。
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归档可以提前电话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