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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学位材料】归档范围及要求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3日 浏览量:

一、教学档案(学位材料)归档范围

依据学位类型,提供相应归档参照以下七类目录,内容见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后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2.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

3.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

4.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术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5.西北工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6.西北工业大学学位申请材料目录(同等学力)

7.西北工业大学留学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二、教学档案(学位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须为原件,内容须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学位材料档案袋要求完好无损。右上角标注序号(序号与移交清单上的续号保持一致)。

3.学位材料档案袋里的材料须按《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中的顺序排列整齐。

4.《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要求填写完整,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份数、页码(页码的计算方法以A4纸计算,有字的就为一页,一张纸如果正反两页都有字,页码就是2,例如,《学位申请表》的页码是:8)。

5.整理学位材料时请勿使用回形针,页数较少的材料可用胶水粘贴,页数较多的材料请用不锈钢订书针在左侧装订,装订时向右向下对齐。

6.《论文选题报告表》(含选题报告评议表)要求用胶水粘贴在一起。

7.答辩表决票为多份,不可装订在一起。

8.学位论文不归档,在《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份数或页码处划掉(对角划线)。

9.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移交清单》,“归档单位”须填写学院名全称,请勿填写简称。

10.《移交清单》一式两份,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三、温馨提示

1.教学档案业务办理地点:档案馆238室,联系电话:029-88494436。

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归档可以提前电话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