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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3日 浏览量:

一、归档范围

1.施工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点击下载)

2.监理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点击下载)

3.前期及竣工验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点击下载)

4.招投标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点击下载)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应为原件,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因故用复制件归档时,应加盖复制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2.归档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书写需使用黑色签字笔;

3.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并使图标栏露在外面;

4.归档材料规格应为A4纸(小于A4纸的材料,均要粘贴于A4纸上),装订形式符合档案标准;

5.归档材料应填写《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审查表》《建设项目档案移交清单》。

三、温馨提示

1.基建档案业务办理地点:档案馆238室,联系电话:029-88493679。

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归档可以提前电话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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