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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文件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浏览量:

各职能部门:

为确保学校2017年度文件归档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财会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片等载体形式)。

2.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荣获的省部级以上集体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3.个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将证书原件或电子版提供部门兼职档案员一并归个人人事档案。(注:奖励证书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手写“与原件一致”和鉴定的时间,并在手写字上加盖学院或部门印章。)

4.各部门2017年以学校名义形成的红头文件(上报和下发文),以及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出版刊物、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重大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应成套整理,如有不清楚的可咨询档案馆并帮助整理)等,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

5. 其他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于6月15日前移交学校档案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2.学校办公室机要室负责2017年度学校涉密文件和非密外来文、党委常委会会议材料、校长办公会会议材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材料、书记、校长讲话材料以及归档范围要求的其他材料的移交归档工作。

3. 各部门5月1日后到学校办公室机要室领取本部门以学校名义形成的红头文件(上报和下发文),确保文件材料的签章、附件齐全,方可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文字说明(注明责任者、形成时间、内容等信息)。

5.各部门归档材料应填写移交清单,涉密与非密文件移交清单须分开填写,并提供非密文件移交清单电子版(格式附后),非密文件移交清单电子版通过e-message发送档案馆相关联系人。

三、档案馆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单位

土红莉

88493679

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公安)处、保密处、校友总会办公室、信息中心、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办公室、工会、团委、基础教育中心、医院、后勤产业集团、图书馆

程 娟

88460849

基建处

赵 玉

88493679

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丁 琰

8849328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艺术教育中心、体育部

宋小颖

88460742

科学技术管理部、三六五所、资产经营公司、深圳研究院、陕西空天动力研究院、陕西网络创新研究院、无人系统技术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院、医学研究院、柔性电子研究院、青岛研究院、长三角研究院

屈 艳

88491542

出版社

档案馆

2018年4月10日